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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关于做好主管岗位补聘工作的通知

来源:学院新闻中心      发布日期:2021年11月16日 16:59:58   浏览:

根据学校《第五轮岗位设置与聘任办法》(浙外院〔2021〕49号)及配套文件精神,经前期遴选面试,主管岗位还有4个空岗,特此组织主管岗位补聘申报,现就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一般条件

1.岗位流动:满足《关于做好第五轮岗位设置与聘任工作的通知》中岗位流动有关规定。

2.主管岗位:满足《第五轮管理、工勤技能岗位设置与聘任实施细则》中主管岗位条件。

(二)具体条件:具体见岗位说明书。

二、聘任程序

1.公布岗位。岗位及岗位说明书见附件1。

2.个人填表。教职工根据自身条件申报志愿意向岗位。

3.资格审查。

4.确定人选。对于七级管理职员申请主管岗位的,设岗单位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组织面试或考察,关键考察人岗匹配程度,确定各单位岗位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名单经岗位聘任工作组审核决定。对于八级管理职员申报主管岗位的,由学校统一遴选聘任,择优聘任,宁缺毋滥。

对于在原单位考核合格的,申报原单位,应优先聘任。

5.学校审定。

三、其他事项

1.对于聘期内将要退休且上一轮聘任主管岗位的人员,如聘任原单位的,可保留主管岗位待遇至退休。

2.五、六级管理职员可以聘任各单位任何岗位,占聘任单位岗位数,不受岗位结构比例影响,保留工资待遇。

3.应聘人员在本次聘任中,如出现岗位性质变化,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实行人随岗走,岗变薪变,按新聘岗位重新确定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

4.应聘人员聘任主管岗位的,校内绩效上限为普通七级岗校内绩效加主管岗津贴。如遇管理五级、六级职员聘任主管岗位的,校内绩效在其普通五级、六级岗校内绩效与主管岗校内绩效上限两者之间就高。其他专技系列参照执行。

5.职务职级信息截止2020年12月31日,进校、任职年限计算至2021年12月31日。

四、申报要求

申报者填写《第五轮岗位聘任申请表》(附件2)。对于一线专职辅导员转岗的,还须填写《一线专职辅导员转岗审批表》(附件3),所有申报材料纸质稿请于11月17日上午9点前交学校人事处。

主管岗的岗位资源有限,希望符合申报条件的教职工主动踊跃报名,否则视为放弃申报。

联系人:魏新宇、陈乃雯(厚德楼-317)

联系方式:0571-88213021

浙江外国语学院岗位设置与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