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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关于申报学校特设A类岗位的通知

来源:学院新闻中心      发布日期:2021年11月09日 16:58:28   浏览:

根据学校《第五轮岗位设置与聘任办法》(浙外院〔2021〕49号)及配套文件有关精神,现就申报学校特设A类岗位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

特设A类岗位(首席教授、讲席教授)设置方案见附件1。

二、申报条件

近5年,在重点发展领域或领域方向和相应学科专业,取得一定业绩:

1.特设A1类岗位(首席教授)

现聘专业教师三级及以上岗位的教授。主持国家级重点项目或省部级重大项目,或发表权威论文,或获得省部级成果奖二等奖及以上,或具有相当学术水平。

具有相当学术水平是指西溪学者(杰出人才)或达到杰出人才水平,学校资深教授或达到资深教授水平。

2.特设A2类岗位(讲席教授)

现聘专业教师三级及以上岗位或业绩突出的专业教师四级岗位的教授。主持国家级项目,或发表权威论文,或获得省部级成果奖二等奖及以上,或具有相当学术水平。

具有相当学术水平是指西溪学者(领军人才)A岗或达到领军人才A岗水平。

三、聘任权限

学校专业技术岗位(职务)聘任委员会负责具体实施专设岗评聘。各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工作小组负责专设岗位的初审与推荐。

四、其他事项

1.对于聘任学校特设岗位的,学校按照一定标准发放特设岗位津贴。

2.实施年薪制人员、首聘期考核人员以及因中层换届、专业调整涉及的相关人员按照既定的政策(或合同约定)执行。

3.职务职级信息截止2020年12月31日,进校、任职年限计算至2021年12月31日。

申报者申报岗位的,向目前所在学院(部)提出申请,填写《第五轮岗位聘任申请表(特设岗位填写)》(附件2,以下简称《申请表》)。经学院(部)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工作小组初审与推荐,相关材料于11月18日前交学校人事处。

联系人:池玥兰、屈利君(厚德楼-308)

联系方式:0571-88218255

2021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