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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经贸规则

来源:      发布日期:2026年04月29日 09:45:22   浏览:

国际经贸规则

International Economic and Trade Rules


一、学制

四年,本专业修满应修学分并通过毕业论文答辩后,将获得“法学学士学位”

二、培养目标

顺应新时期中国稳步扩大高水平制度型开放、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积极应对外部经贸风险挑战以及浙江加快高能级开放强省建设等战略需求,旨在协同培养政治立场坚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同时具有外语能力(特别是小语种)、法学专业能力、跨学科解决问题能力、跨文化沟通能力的、“会外语、懂经贸、通国别、精法律”的高素质国际经贸规则专业人才。

本专业对所培养学生在毕业5年左右的预期目标是:

1、在地方政府涉外法治部门工作,参与国际经贸政策制定、政策合规评估、贸易投资促进、企业涉外合规监管、对外贸易救济、对外经贸交流与合作等涉外经贸法治工作。

2、在涉外经贸行业企业工作,参与企业国际化经营合规管理、跨境电商合规管理、经贸摩擦法治应对等涉外企业法务工作。

3、在涉外律师事务所等涉外法律服务部门工作,服务企业高质量“走出去”和“请进来”和参与开展涉外经贸法律斗争工作。

4、在区域国别与涉外经贸法治研究部门工作,参与区域国别与涉外经贸法治学科建设、科学研究和智库服务工作。

三、主要课程

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法理学、宪法学、刑法、民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商法、涉外法治概论、国际法、国际经济法、自由贸易协定与自贸区(港)法、国际投资法、知识产权法(含国际知识产权法)、企业国际化经营合规理论与实务、数据合规理论与实务、国际贸易摩擦应对理论与实务、出口管制与经济制裁合规案例精讲(双语)、数字贸易学等。

四、就业方向

主要在地方政府涉外法治部门(如从事外经贸部门政策法规相关工作)、涉外经贸行业企业(如从事涉外经贸法务工作)、涉外律师事务所等(如从事涉外法律服务工作)以及区域国别与涉外经贸法治研究部门(如国内外知名高校国际法学或涉外法治方向研究生)。

五、专业特色

本专业是学校国际商学院(“一带一路”涉外法治学院)开设的新型法学类交叉学科专业,依托学校区域国别学、多语种、经贸商科、涉外法治(国际法学)等交叉学科条件,发挥区域国别与涉外经贸法治(自贸区(港)法治、“一带一路”涉外法治、国际经贸法律合规、海外利益法律保护、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等)战略方向上的特色优势,利用浙江省贸易摩擦应对研究中心、浙江省法学会涉外法治研究中心等智库平台,依靠校内校外结合、理论与实务结合、国内与国外结合的高水平师资团队,全力协同培养顺应发展趋势、适应浙江需求、符合行业特点的、德法兼修的高素质国际经贸规则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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