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外国语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浙外院办〔2024〕52号)相关规定,经个人申报、学院初审、研究生院审核、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评审表决,现将2026年符合国际商学院(“一带一路”涉外法治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的人员名单公示如下(按姓氏笔画排序):
区域国别学(拉美研究方向):
方美玉、王殿开、尹靖华、吕宏芬、李伟庆、吴臻、宋树理、宋海英、邵波、周炎、高超、陶长琪。
公示期自2026年7月15日至2026年7月20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国际商学院(“一带一路”涉外法治学院)反馈。
联系方式:
学院办公室:胡丹花,0571-88213093
学院纪委:顾小明,15381050269
邮箱:823666769@qq.com
国际商学院(“一带一路”涉外法治学院)
2026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