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浙江外国语学院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浙外院〔2025〕17号)及《浙江外国语学院研究生转专业实施办法(试行)》,经国际商学院(“一带一路”涉外法治学院)讨论确定转专业考核领导小组及考核录取办法。
一、转专业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梅雪峰、邱萍
副组长:李兰
组 员:石奇、陈利强、顾小明,王殿开、陶长琪、宋海英、钱晨、李伟庆
二、资格与条件
1.对于申报国际商学院(“一带一路”涉外法治学院)区域国别学(拉美研究)专业的研究生需要符合学校转专业基本条件,且原则上要求在原专业的成绩排名靠前。
2.转入学生在原专业不能有挂科情况。
3.转入学生在原专业不能有违规违纪情况。
4.转入国际商学院(“一带一路”涉外法治学院)的学生须严格按学校与学院的学分转换办法实施学分转换,并按照各专业具体要求进行学分补修。
5.符合《浙江外国语学院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及《浙江外国语学院研究生转专业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录取办法和程序
1. 采取以面试为主的综合能力考核,并按得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 2026年6月15日前,由拟转出学院完成学生转专业通知。学生在研究生管理系统提出申请并上传相应佐证材料(如情况说明、成绩单、获奖表彰证明、科研论文证明等。其中因身体原因提出的申请需提交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的诊断意见并经校医务室核准),经原导师签署意见、拟转出学院组织审查并签署意见、研究生院复查后,提交至拟转入学院。
3. 2026年7月2日前,接收学院完成面试考核,具体时间和地点根据报名人数另行通知。面试后,由学院学术委员会、教学委员会、党政联席会议审议确定拟录取学生名单报研究生院。
4. 研究生院审核、公示后,报分管校长批准后发文公布。批准转专业学生仍需参加原专业期末考试,下学期开学到新专业报到。
5.转专业流程结束后,由学院安排更换导师,并报研究生院备案。
四、转入计划
1.国际商学院(“一带一路”涉外法治学院)区域国别学(拉美研究)方向研究生2025-2026学年原则上可申请转入人数不超过1人。
五、联系方式及其他
1.联系咨询电话:联系方式:0571-88053626,望院B213,孙老师。
国际商学院(“一带一路”涉外法治学院)
2026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