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学生处《关于 2024-2025 学年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学费减免评选工作的通知(浙外学工〔2024〕18 号)》文件精神,学院启动 2024-2025 学年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学费减免评选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本专科国家助学金
1.申请条件
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我院 2024-2025 学年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在校学生。
2.评选要求
详见学生手册《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修订)(浙外院〔2019〕112 号)》(附件 1)。国家助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3.资助对象及标准
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分为一档、二档,一档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 4500 元,二档国家助学
金每生每年 2700 元。
4.评定流程
1)个人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同学在 10 月 21 日 19:00 前在一窗受理平台完成申报(详细操作见附件 2);
2)班主任审核:10 月 22 日-23 日;
3)学院评定:10 月 24 日-28 日;
4)学院结果公示:10 月 29 日-31 日。
5.注意事项
1)具体国家助学金金额将根据省里文件进行相应调整;
2)超过基本修业年限的在校生不再享有国家助学金。
二、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
1.评选要求
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 3300 元。
与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不可兼得。
2.注意事项
须先在党委安全保卫部、党委人民武装部完成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身份认定。不另外
申请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超过基本修业年限的在校生不再享有。(不需要在系统上申请。)
三、学费减免
1.申报对象
我院 2024-2025 学年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在校学生。
2.减免条件及额度
详见学生手册《学费减免办法》(附件 3)。学费减免每学年评选一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3.评定流程
1) 申报阶段:申请人在 10 月 20 日 23:59 前提交《学费减免申请表》(附件 4)及《学费减免汇总表》(附件 5)至班长。班长于 10 月 21 日 17:00 前将申请汇总,并将所有电子稿材料打包,以“XX 班学费减免汇总”命名,发送至学工邮箱(gjsxyzisu@163.com);
2)学院评定时间:10 月 21 日-28 日;
3)学院结果公示:10 月 29 日-31 日。
4.注意事项
超过基本修业年限的在校生不再享有学费减免。
有疑问可联系国际商学院、创业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地点:望院 B-212,电话:0571-
87562127。
国际商学院、创业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 年 10 月 17 日
附件1: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修订).pdf
附件2:一窗受理平台学生端手机操作流程.pdf
附件3:学费减免办法.pdf
附件4 国际商学院、创业学院2024-2025学年学费减免申请表.docx
附件5 国际商学院、创业学院2024-2025学年学费减免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