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核范围
已取得学校区域国别学拉美研究方向硕士研究生导师任职资格(见附件1),且拟申报2025年度招生计划的校内导师。
二、基本条件与原则
1.申请人已取得区域国别学拉美研究方向硕士研究生导师任职资格,能切实履行指导硕士研究生的职责;
2.满足《办法》第17条规定的学术学位导师招生资格基本条件(见附件2);
3.满足《区域国别学学位点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评审实施细则》规定的招生资格条件(见附件3)。
三、具体安排
1.本人申请。导师向国际商学院、创业学院提交招生资格审核表(见附件4)。
2.材料审核。国际商学院、创业学院初审导师申请材料。符合条件者提交申请至区域国别学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
3.学位分会审议。区域国别学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通过获得2025年研究生招生资格的导师名单。
4.公示并公布。获得招生资格的导师名单,由东方语言文化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学院发文公布并报研究生院备案。
四、时间安排
申请人须在7月10日前,将招生资格审核表(纸质版盖章及电子版)提交至国际商学院、创业学院办公室(望B213)
五、注意事项
1.申请人应保证材料真实准确。如信息存在造假行为,申请人招生资格暂停两年。
2.导师必须在岗指导研究生,离校1年以上的,不分配离校当年的招生名额。
3.除特殊说明外,“近三年”的统计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5年1月1日。
联系人:江山(望B213,电话0571—88213093)